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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关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有关要求,经省级审核,牡丹江市阳明区达到现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5个工作日)。
对上述县(区)存在的节约用水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对匿名信件和电话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水利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电话:0451—82627086;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