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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2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 达标建设结果(第一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7

按照水利部关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有关要求经省级审核,牡丹江市阳明区达到现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1031日至11月4日(5个工作日)。

上述县(区)存在的节约用水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对匿名信件和电话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水利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电话:0451—82627086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21028

主办:黑龙江省水利厅 承办: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