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志成
2022年8月10日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哈尔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14.23亿立方米(地表水98.97亿立方米,地下水36.30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21.04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1186立方米,约为全省(2114立方米)和全国(2100立方米)人均水平的一半;亩均耕地水资源占有量384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00立方米),约占全国平均水平(1400立方米)的1/4,水资源总体偏少。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积极践行“节水优先”要求,抓实国家节水行动,节水行动实施以来,哈尔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逐年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步提高,确保以有限的水资源保障市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一,高位推动,顶层设计节水工作新格局。一是凝聚节水共识。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市情水情,把节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治水兴水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节水工作,形成了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发展共识。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市政府建立了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副市长作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召集人,20个市直单位为组成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发行动方案。2020年7月会同市发改部门联合印发《哈尔滨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立了以农业节水为重点,统筹工业、城镇、农村节水的工作格局,建立责任、目标、考评等机制,推动节水行动落地见效。
第二,创新驱动,激发节水管理新动能。一是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174.95万亩,已完成1008.34万亩(占比86%)。其中,2020年投资760万元,完成改革面积142.445万亩;2021年投资2946万元,完成改革面积474.275万亩,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剩余任务,全面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二是科技创新引领。支持节水领域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在农业节水方面,2020年以来,市科技局落实资金190万元,用于“生态植被抗旱节水基质”“高效节能水田筑埂机”等设计研发;推广工业节水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哈尔滨圣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智能供水管线监测管理系统”入选《黑龙江省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目录(2021)》,被广泛推广应用。三是加强节水立法。《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被列入2022年市人大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推动节水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第三,协调联动,迈上节水工作新台阶。一是实施农业节水增效。2020年以来,累计投资1.95亿元,实施五常龙凤山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投资20.75亿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64.62万亩,全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保持在0.616。二是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广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效冷却等工业节水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2021年全市工业用水总量较上年减少1200万立方米。中粮可口可乐饮料(黑龙江)有限公司、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和建龙阿城钢铁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评为“全省工业节水标杆企业”。三是加强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针对北方严寒地区的特点,先后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设计要点》等技术文件,着力在城市公园绿地、道路护坡等建设中融入海绵理念。四是强化重点区域节水开源。持续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在水利部2021年季度通报中,哈尔滨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幅度在全国108个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中位列第三;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我市九区范围内2021年再生水利用率为21.97%,比2019年、2020年分别提高4.97%、1.67%,进一步提高了非常规水源利用效率。
第四,监管促动,实现节水效率新提升 。一是严格总量强度双控。“精打细算”算好水账,建立健全市、县(区、市)两级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65.10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15.85亿立方米,分别较控制指标低10.52亿立方米和2.36亿立方米。在全省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我市考评分值位列第一。二是狠抓节水全过程管理。编制年度供用水计划,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年用水量超过50万立方米的用水单位实行单列计划、重点监控。2021年,对全市1761户用水单位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年节水量3248万立方米。三是深化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市已有道里区、香坊区、阿城区、方正县、五常市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南岗区、道外区、平房区、松北区四个区通过了省级审核。2022年创建的呼兰区、宾县、尚志市、巴彦县等4个区县的创建方案已获批复,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创建任务。到2022年末,全市50%以上的区县(市)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四是开展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建立节水评价管理台账,开展节水监督检查、“四不两直”检查,严格监管各区县(市)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叫停不符合节水评价要求的工程项目。
第五,宣传调动,全民节水意识得到新增强 。一是突出宣传重点。以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在“节水中国”网站、“龙江节水”公众号等发表稿件50余篇,提升公众节水意识。二是突出关键节点。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节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节水,开展节水咨询服务和知识讲座20余次,发放节水宣传品4000余份。三是突出针对性。开展节水宣传“四进”活动,组织全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人员“进基地”(省节水教育基地),现场学习节水技术,增强企业的节水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企业”(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进行节水技术交流;“进校园”(育红小学),通过小手拉大手,学生带动家庭,形成全社会节约水、爱护水的良好风尚;“进社区”(香坊区通乡街道工程社区),开展节水宣传和义务劳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监督、共同节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第六,示范带动,引领全社会节水新风尚。一是拓展节水型高校建设。我市高校年用水量约占全市公共用水总量的28%,我们积极动员,发挥高校人才优势,提速节水型高校建设,创建了12所节水型高校, 占全省创建数量的54.5%,今年年底将再创建节水型高校3至5所。二是抓实节水型单位建设。大力倡导“管行业就要管节水”的理念,全领域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发挥行业引领带头作用,创建水利行业节水机关10个、节水单位20个;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建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593个。三是推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省级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4个,占比全省创建数量的36.4%;省级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4个,占比全省创建数量的66.7%,示范带动全社会参与节水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建设“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目标,按照省水利厅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节水行动,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构建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全民节水大格局,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哈尔滨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